p1签证属于什么签证?
P1(Professional Athlete)专业运动员类 P2 (Recreational Athlete)非职业运动员或业余运动员类 对于这两类人,其来美的目的都是参加美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比赛或是接受训练,因此都适用于此分类。对于P-1和P-2的入境者,他们所参加的体育活动必须是“国际知名”的活动,也就是说这项运动必须被普遍地认为是在其他国家都有开展并有大量爱好者的体育运动项目。同时,参加这些活动的人也必须被认为是国际知名的选手。如果从事的运动在国内非常出名但还没有走向世界的话就还不是该分类规定的“国际知名”。
以足球为例,我国有很多职业足球队,国内的联赛也很流行,但是我国的球员在国际上的知名度都很低,所以我国的大部分足球运动员都不能申请这一类别。再比如棒球,虽然在美国是热门体育赛事,但是除了美国之外,日本等少数亚洲国家有相当多的爱好者以外,在世界范围内就不太流行了。所以大多数日本棒球手也不能申请这个类别。而姚明就可以,因为他已经是国际上都非常著名的篮球运动员了。
另外,一个活动只要有一个“国际知名”的选手在参与,那么整个活动就算是“国际知名”的了。比如NBA的比赛就很符合这类别的规定,因为NBA中绝大多数的球星都是“国际知名”的;又比如美国的橄榄球队很符合该类别的规定——尽管我本人并不是很喜欢橄榄球这个项目,但是我确实不能否认他们的很多队员都是“国际知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