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就业签证有几种?
1、L-1签证 L-1签证是用于赴美从事商业活动的跨国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非移民身份,可多次延期。 申请人必须首先在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办公室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并且要证明在跨国公司内部将受到委派到美国分公司担任管理职位或在子公司中担当主要人员。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L-1签证可以转成其他各种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身份: E-1、E-2条约投资者签 证、EB-5投资移民或永久居留权等。如果最终选择留在美国生活的话,则需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考虑移民方案。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停留了7年以上的时间,就有资格参加美国的“终身公民选举权利”。
L-1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最多可加4年(即7年)续签期限,最长可达7年。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长期的签证并不代表永久定居权,每次签证只能维持几年时间,到期之后必须离境重新办理手续。 因此,即使持有该签证,申请人也不能一直住在那里而不回到美国。而一旦离开美国,再入境时,就必须重新申请L-1签证才能进入美国。
另外,如果申请人想转换到其他类别签证,则需要重新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 2、H-1B签证 H-1B是一种短期非移民签证,适用于从事专业性质的临时工作的人。美国移民局每年都有限定的H-1B签证发放名额给各类企业。
通常,一个公司每年度可以申请最多6个H-1B签 证。H-1B签证持有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出境,或者申请延期。由于H-1B签证需要抽签决定人选,因此能否获得签证是不确定的因素之一。一般来说,那些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更容易被抽中。
H-1B的工作性质多为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岗位。目前对H-1B签证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且每年申请的人数众多,使得中签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的H-1B签证过期后没有离开美国,那么他在之后的两年内就无法再次申请H-1B签证或是任何非移民类别的签证。
3、O-1签证 O-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其持有者可以是演艺界人士或者是科学、教育、体育及商界精英。申请人须证明自己具有超出常规的专业能力,并在所属领域里获得了一定成就和声誉才可以申请。
O-1A的主要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来自非移民国家的杰出专业人才;申请者所从事的行业必须是其专业领域的特殊人才;雇主必须是合法的雇主;申请者必须具备能支持自己申请的有效证据等等。 目前对于申请O-1签证的条件较之以前有所放松,但仍需满足一些特定的要求。
4、R-1宗教工作者 R-1是外国人从事宗教传教或协助传教的签证,一般颁发给教会机构中的教职人员及宗教组织的其他人员。
R-1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一次。签证的持有者可随同直系亲属一起前往美国旅行,但不得工作。 在美国境内更改签证类别时,R-1签证可申请转为其它类型的签证如L-1签证、H-1B签证或其它符合条件的非移民签证种类。但在变更之前,必须先取得移民局的批准通知(I-797C)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如果在美国的期间届满时仍未找到可以转换为另一签证类型的工作机会的话,则必须回原国籍所在地重新办理签证手续后才能继续留在美国境内,否则将面临被遣返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