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B签证需要多久?
美国L-1A与L-1B类别签证,是公司跨国调动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非移民签证。 L-1A适用于调往美国的总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担任管理层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而L-1B则适用于派遣到美分公司从事具有“特殊技能”工作的人员(即所谓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L-1签证须由在美分公司作为申请人提出。
首先,该分公司必须是在美国合法成立的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正常运营的生意,其业务必须直接或间接来自母公司。其次,被派驻的员工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标准才行。在L-1A类别中,申请者要证明自己是母公司的高管,至少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两个:
1) 在提出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已经领导过该企业的主要部门;或者在该企业中拥有至少50万日元的股权(日本以外的国家为等值于5万美元的外币);或者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上具有永久的决定权;
2) 有能力指导并培训下属,有能力胜任所应聘的工作职位(如果该职位尚未存在的话);并且能独立运作整个公司的重要部分;
3) 对公司的整体盈利情况有决定性的影响。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申请人还要证明自己赴美后的工作将维持原有职位和薪水不变;同时,其所任职的美国公司与母公司有实质性的联系,且拟派任的职位也是实际存在的。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一般性申请条件,比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等。 而对于申请者是否真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了相应的能力以及母公司和美方公司之间的“实质性联系”,移民局会严格审查。因此这类申请的成功率不是很高,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移民中介以获取更详细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