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学时数怎么算?
本科: 理论课(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占学期时间的五分之三,实验、实习、课外活动(含军训)等占学期时间的五分之一,毕业论文(设计)占学期时间的十五分之四; 专科: 理论课(包括专业课和公共科)占学期时间的四分之三,实践课程(含实习、实训、实验、单考单招学生技能考核等)占学期时间的四分之一。 注:上述比例是各个专业基本相同的统一标准,个别特殊专业如医学类有专门规定,需参照学校或系部制定的具体方案执行。
研究生: 课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每个学生的总学时不得低于30学时的标准(博士)或者45学时的标准(硕士)。 具体学时分配由所在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需要确定。
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超出此标准的,须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 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其学习要求,但总平均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绩点。 学校的教学日历和各类课程安排表中,均应注明每一门课程的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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