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孩子几岁算超龄?
超龄问题,是F、J类签证的申请人经常碰到的问题之一。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详细阐述过F(学生)类和J(访问学者)类的签证的申请要求以及准备材料。 今天,我们就再来详细聊聊其中涉及到「超龄」问题的细节。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DS-2019表格(以下简称DS表)。所有申请 F/J签证的学生或研究人员,都需提交 DS 表。 由签证申请人提出申请,学校或研究机构填写并附上证明文件后寄给使馆,最终由移民局批准。
DS表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过期则需重新申请。 在DS表中,会涉及对签证申请人的年龄评估。 如果签证申请人在申请之时已年满18岁,但却未到法定结婚年纪,则被视作成年人;如果其未年满18岁,但已到法定结婚年纪,则被视为部分未成年人。
根据美国移民法,对于成年移民申请人是没有年龄上限规定的,所以对于成年移民申请人一般不会存在「超龄」问题;而对于未满18岁的申请人,在申请时若超过该学历入学时的年龄限制,则有可能因为“超龄”被拒签。 但!是!
并非所有的“超龄”都会被拒签。 关键还是要看申请人是否具备充足的理由,向签证官展示尽管申请人已经过了某年龄段,但并没有达到该教育阶段应有的年龄要求。 举个例子: 小明高中毕业想赴美读本科,申请 F-1 签证,办理留学移民。但他申请之时已年满 18 岁,却未到美国法学院的入学年龄。若申请人文凭真实有效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就可以向签证官提供证据证明他年满 18 岁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导致未能按时升学(比如家庭经济原因导致不得不提前工作),并且这种情况在申请院校的时候已经向校方说明。
这种情况下,即使申请人因“超龄”而面临拒签风险,依然有机会取得签证。
当然,“充足理由”的提供绝非易事,必须充分、合理并且令人难以质疑。 所以,建议计划通过留学移民申请的申请人,在学校选择上不要拘泥于起始年龄,以防由于“超龄”而无法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