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居如何申请父母?
龙希最佳答案
香港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签发,用于证明持有人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的非永久性身份证证件。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称为“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申请人须具备在港居住权利或合法身份等。 办理流程为申请者提交办理港澳移民所需的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材料,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发出批准通知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不予批准并在作出否定决定的同时说明理由和依据。然后申请者凭批准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护照等相关手续。
除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需要准备之外,还应当注意以下材料是否齐全:
(一)递交有效的入境证件如护照、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三)递交填妥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四)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接种有关疫苗的可交验疫苗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申请赴港探亲的须交验亲友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回乡证(或通行证),以及相应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夫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学校证明等。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为香港 permanent resident(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由香港特区政府签发)并以香港为通常居住地。
父母条件:
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一)年满六十周岁,在香港无子女,需要由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赡养的;
(二)未满六十周岁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由在香港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照顾的;
(三)申请人的子女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香港照顾的(如:申请人子女为单一亲生子女,其父/母在香港有严重疾病急需照顾,或在香港已丧失工作能力,需要子女照顾等)。
申请手续:
申请人(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不需来港,由申请人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子女作为申请人,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外永久居民为父母申请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
(二)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人的《申请人违法犯罪情况及其它治安情况说明表》。
(三)申请人的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签注(或其它有效旅行证件)及复印件2份。
(四)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与其父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可用户口薄证实,不能在同一户口薄上证实亲属关系的,由香港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确认其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须同时出具我国内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
(五)申请人父母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申请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父母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及复印件2份。
(六)申请人父母在香港无子女的确认书(或申请人是我国内地申请人父母仅有的子女的确认书)。
(七)申请人父母已无力照顾自己生活的声明书和申请人有能力照顾父母在香港生活的保证书及复印件2份。
(八)申请人父母年满60周岁的,提供经香港有关机构确认的申请人父母年龄及无子女情况的证明文件。
(九)申请人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在香港患严重疾病急需回大陆照顾的证明或在香港已丧失工作能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