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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一个新通知,允许申请人将申请文件进行电子存档并直接打印签名提交,无需再通过纸质方式提交。 该通知适用于所有在美国外进行的专利申请的业务,包括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同所提的专利申请和在海外申请的专利。
具体而言,当申请人选择电子申请的方式时,在获得电子扫描版申请文件后,可以将这些文件直接转送给USPTO,而无需再将原件邮送至USPTO。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人可以将这些文件直接转交至USPTO,但必须确保这些文件上的签字是真实的,并且文件内容完整无误。否则,即使USPTO接收了这些文件,也可能会导致最终授权的不确定风险。建议当事人在实施前认真检查清楚。 对于通过电子申请的方式提交的申请文件的原始文本和电子副本之间发生变动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在适当的时候(例如在答复审查员异议时)向USPTO出示其存在的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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