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没退成税怎么办?
楼主是今年4月份申请的退税吧,当时我们也是遇到同样的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2018年6月在泰国注册了一家海外公司用来收外汇,当时由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又害怕被税局查就选择申请全部退税(包括在泰国的费用跟在新加坡的费用)。 没想到在2019年4月收到了新加坡的税局信,要求我们缴回2017-2018的税。 我们咨询了当地的律师,律师给我们两种方案:一是全额缴税,二是按税局要求的金额缴纳剩下未退税部分的50%。
因为我们的收入是在海外公司下,而开支都在个人名下,难以核对,所以即使交税也只会按最低税额征收。权衡之下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就是按50%的比例把剩下的款项汇入税务局指定帐户,然后拿发票报账冲抵。 不过后来我们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因为我们公司在2018年在香港还有申报税收,于是我们又在香港申请了部分退税,这样在操作上就可以利用香港退税的钱来填补在新加坡的税收空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虽然这种做法不道德,但是我们确实是这样操作的)
楼主可以参照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后,税局审核发现少报所得或有其他问题,会发出补税通知(Assessment of Additional Tax),告知欠税多少、理由是什么、以及补税期限。
如果对通知有异议,需要在期限内向税局提出申诉(objection),说明不同意补税的理由和相关支持资料,税局会再次审核决定是否调整应缴税额。
实际中,需要申诉的事项一般不会太复杂,比如某些支出不允许抵扣、某些所得必须计税,多为适用条款问题。申诉结果出来后,如果仍不同意,还可以继续提出上一级评审(review),但实际中很少有用。
税局发出的补税通知,都要在规定期限内(一般是1个月)缴清。如果不是个人原因错过税款缴纳截止期,可以在缴款截止期后的1个月内联系税局安排延期缴纳,税局一般也会酌情考虑。在延期缴款批准后,要按照税局要求一次性缴清。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错过税款缴纳截止期,会产生罚息。罚息的计算方式为:欠税从缴款截止期之后的第一个月的1号开始计息,按月计算,利率为拖欠当月1号新加坡浮动基本利率(SFR)再加上8%,利息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新币(即小数部分不满1新币的部分不予计算)。
当累计罚息金额达到欠款的20%时,将不再计算利息,而是改为每月追加5%的行政罚金。如果超过一年还不了,会被税局追债(liaison officer),这时就比较麻烦了,追债部门会反复打电话催款、上门调查收入和财产状况,必要时会走法律途径追回欠款(比如法院发传票出庭、申请扣工资、查封变卖财产等)。
所以,新加坡个人所得税,能及时申报缴纳的,还是应该尽早缴清,不要因为一时的拖延心理,而增加了不必要的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