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4移民一次能申请几个?
F-4属于近亲属移民,申请人可以在没有绿卡的条件下为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同时提出移民申请。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民的资格后,才可将配偶和子女全部接过身来;否则只能分别单独申请。 因此对申请人而言,何时递交申请、如何安排申请材料是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以亲属移民第五优先类(F5)为例,其排期表如下所示: 以亲属移民第四优先类(F4)为例,其排期表如下所示 由此可知,在当前的排期中,F4类的申请人最早可于1996年3月22日提出申请,而最晚可在1995年6月22日提出申请。即理论上来讲,同一家庭的成员可以申请在同一时间递件,但实际中由于签证配额的限制,可能并不会所有人都能同时获批。
以F4申请人自身为例,在取得临时绿卡后,还需等待约一年半的时间才能最终拿到公民入籍纸。这期间若家庭其他成員的签证申请已获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进入美国,则可申请同时更换身份。否则需单独申请。 而若最终成功拿到公民身份,家庭成员之间可相互交换身份。不过需注意一点的是,申请人若想为未成年孩子申请移民,那么在该孩子年满21岁时,其移民身份会被自动撤销,需要重新以非移民身份申请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