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需要注销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一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被认定丧失中国国籍;
(一)因迁移国外定居的; (二)因入籍国外的;
(三)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劳动教养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外国长期居住的;
(六)其他情形丧失了中国国籍的。 根据第十二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其境内监护人应为其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符合规定的照片;
(二)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交验原件);
(四)监护人证明(监护人是律师的,必须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五)如申请人是境外居民的代理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