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绿卡应按哪国法律?
1.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获得绿卡),即成为美国公民的法定资格。根据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的居留状态,其享受的国民待遇有所区别。 绿卡A:在入境检查后,移民官会在绿卡持有人护照上盖一个章,表示允许其进入美国,并且期限是10年。这被称为“入境盖章”或“I-94登计”。这个I-94记录着持有人每次入境的时间、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等信息。如果出境时间超过许可期限,可能面临被逮捕和对签证进行撤销等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除军人及持有特殊护照人员外,大部分外国人在美最长可停留30天,超期则会被驱逐出境并记入护照。因此对于有意在美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来说,最好能在入境时向移民官员表明自己的居留意图。
2.绿卡B:若在入境时没有申请工卡,则必须在入境后3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逾期将不能申请; 绿卡C:若需要在美国本地工作,则需要先申请工作签证,并在入境时出示给移民局官员看,待移民官同意后方可入境。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上述哪种类型的绿卡,只要离境不超过18个月且再次入境时持有有效签证,一般都不影响其续卡。但如离境超过18个月,不仅可能导致绿卡失效,甚至有可能被吊销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