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学籍档案怎么处理?
当下社会发展迅速,每个人都应不断努力进步,所以当今有许多人都选择出国学习,以求得更好的专业技能,但是离开祖国背井离乡,会有很多不便,其中就会有很多同学关心自己的学生档案问题,那么,学生档案应该怎样处理呢?
一、出国(境)攻读学历、学位本科生和研究生,要按《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学生档案”规定的要求,办好档案转递手续。
二、对于自费出国(境)作短期的汉语培训的中小学生,不转学生档案,其学生档案由学校保管。
三、学生在出国(境)前,应与院系部门办理完毕相关的请假手续,返校后须及时将国外(境)学习经历告知院系和档案室以办理补充认定等相关事宜。
四、公派和学校选拔去国外(境)进修、研修的研究生、在职人员,应按《高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在校生保留学籍期满退校的规定办理。
五、国外(境)毕业的学生,应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部门验证核实,对核实后不存入学生档案。
六、学生档案转递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其他快递公司,学校均不予接收。
七、学校不再接收个人通过邮件、信件或传真等方式递交的学生档案,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通讯地址填写。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档案室联系。
八、具体办理时间: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可办理时间:2017年6月10日—6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它时间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