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邀请函需要公证吗?
1、邀请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出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如为外国人,出具外国人居留证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材料);被邀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能够证实监护关系的材料。
2、邀请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前来参加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内容。 3、邀请人的资格及能力证明材料。 4、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许可证书或者协议等的正本或副本(仅适用于被邀请人因公务活动被邀请的情况)。
5、邀请人有能力支付被邀请人在该国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明。如果是法人组织作为邀请人,可以由该法人的财务部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资金担保函。
6、邀请人与被邀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协议书、委托书、证件等材料。这些材料最好也进行公证并翻译成外文。
7、境外组织机构来华从事商务、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外,还应按以下原则提供相应材料: (一)申请临时来华的组团计划书类入境邀请函的,还应当提供组团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行业执照原件,并提供中文译本,经年检有效; (二)申请商务入境签发的,除提供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和邀请人的资格及能力证明材料之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应的文件: 应邀前来参加会议、谈判和签署合同的,应提供会议、谈判以及签定合同的相关文件;应邀前来进行交流、讲学和授课的,应提供交流、讲学、授课的相关文件;应邀前来进行商务考察和投资的,应提供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邀前来进行贸易展出的,应提供参展单位资质证明、参展展品清单以及与主办机构签订的展览合同。
8、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