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特区适合移民吗?
首先,从政策角度来讲,美国没有移民政策,所以谈不上什么对与错;美国的移民法规只是行政命令,由总统发布并定期调整(每年10月都会发布新的政策),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用“正确”还是“错误”来评价移民法是毫无意义的。 不过,大家一直把EB-5作为美国移民政策的“试金石”——因为它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备受诟病。但问题在于,无论EB-5如何不堪,它好歹是总统令,是联邦政府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所颁布的规范。而总统令也确有它的用处——至少从规范外国人和公民权的角度来看是很有必要的。
比如,对于外国人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的现象,如果不通过总统令等行政手段进行规范和惩处,那就只能依赖移民法庭的法律诉讼程序了。当然,这个过程可能比直接颁布一个总统令更为合理,但是效率很低。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很多看似不合理的政策其实都是有其存在价值的。何况,移民事务本来就很复杂,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关系、经济民生等众多方面,需要谨慎对待。
回到正题,如果从政策和制度的角度而言,DC不适合普通移民。 但是,如果没有政策或制度这一层限制的话,DC无疑是最理想的居住场所之一。从生活成本、气候环境到教育资源,DC堪称完美。对于有意愿移民美国的人来讲,最理想的办理途径就是先获得永久绿卡(EB-1类杰出人才优先签证除外),然后直接以绿卡身份提出移民申请。这样的话,申请人可以获得双重身份,既可以享受作为外国公民的特权,又可享受作为美国居民的福利(免税、社会保障等等)。
虽然拿永居需要等到排期,但是一旦下来即可立即登陆美国且拥有和美国公民一样的待遇。相比传统移民,一步到位拿永居的手续要简单些,费用也不高。而相比其他以工作为目的的申请类别,EB-5的投资金额相对较高,且很难满足雇主需求。 当然,对于有意愿移民到美利坚的朋友,最好的建议莫过于尽早打算,早作安排。毕竟移民美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无论是技术移民还是投资移民,都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另外,美国移民局的处理时间往往较长,等待期限多则几年,少则几月。建议大家不要等到“急用”的时候再着急忙慌地办理,以免延误了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