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移民政策?
2013年,美国移民局宣布,自当年 10 月 1日起,对于大多数 L1 类签证申请人(跨国公司高管),如果其在美国境外的职务与在美国境内的职务属于同一雇主,且具有相同的职位和职责范围以及相同或相似的工资报酬,则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申请文件;反之,则须申请劳工证。
此次政策的调整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 L1 类签证申请人,移民局将无需再审核其是否侵害了美国本地人的就业市场,签证通过率由此大大提高。 作为移民美国的捷径之一,L1签证先由申请人所在公司成立专门运作外籍员工的部门,并聘请律师团队帮助申请人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准备、提交及面签培训等工作。若申请成功,申请人及家人将获发 L-1A 工作签证,并可携带配偶及未满 21 周岁的未婚子女一同入境。
L1 签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 申请人所属公司成立满一年;
• 过去 5 年中有两年公司在经营;
• 公司有合理的人员编制;
• 申请人在公司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 拥有本科以上学历;
• 英语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