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签证申请吗?
这个问题是我在一个英国移民局答疑网站上看到的,我觉得很有参考价值,就转载过来给大家看看~ 有几个地方需要注意一下: 1. 你必须要在入境前3天向移民局递交取消申请的表格; 2. 如果是在美国境内转机的,要同时向美领馆和加拿大移民部提交表格; 3. 在拿到正式取消入境签证通知之前,你仍然可以使用之前的入境签证进入加拿大或美国; 4. 目前只适用于加拿大的入境签证,对美国还没法儿实现哦~~
5. 不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如果原因相同的话,第二次申请依然会被拒绝的哦~ 我来举个栗子吧! 小A在准备赴美签证的时候,他正在犹豫要不要选择去美国旅行。。。。于是乎,他就在B1/B2的旅游目的选项上填写了“我打算在美国逗留期间旅游”,结果就被拒签了…… 现在小A的签证已经过期了,他想再去美国玩玩,于是就决定重新再签一次。这一次呢,他的计划里多了不少商务活动,比如说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什么的-_-#(好吧,这确实也算商务范畴)。那这时候,他就可以用“I will be attending a professional meeting with my business associates”这个理由来进行申请了。不过,因为B1/B2旅游签证的申请理由并没有“参加会议”这一项,所以,他这次申请的通过率应该不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