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o2签证好吗?
O-1是职业运动员,教练员或演艺人员所获得的绿卡类别; O-2是为前述人士提供辅助的随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获得的绿卡,该身份可以维持3年. 需要证明申请人具有很高的专业技能,并且其工作领域与所获认证保持一致; 如果申请人为专业运动员,则需出示在大型商业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 (a)O-1和O-2必须一起申请;(b)O-2的申请人和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申请,如果申请人已婚,则需要包括其配偶(c)O-1的职业运动员必须是全职球员。
关于O-1, O-2和P-3的相关细节和要求请见URL。 O-1和O-2属于非移民类别的签证, 不受限制,只要保持有效就可以一直留在美国。 P-3是宗教团体的宗教表演者的签证类型 下面来谈一下这个签证的好处: 因为O-1, O-2和P3都是非移民类的签证,因此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任何状态下无限制地待在美国。 而相对于其他非移民类型的签证,如F, M, etc.来说的话,他们都有一定的条件才能留在美国: F, M等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必须在完成学业或者项目之后回国,H1B, H4等持有者,除了有雇主担保之外,还要等待抽签才有机会获得绿卡。而O-1, O-2 和 P-3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了。
当然,O-1, O-2 and P-3也有缺点,例如对于职业运动员来说就不能自己开球队了(除非球队老板也拿的是同样的签证)。但是我认为这一点对大多数申请人来说都不是问题: 对于运动员来说,一般情况还是跟随原俱乐部的队伍继续打比赛比较合适,毕竟竞技状态和水平都保持在一定的高度比较容易拿到合同;而对于体育教练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这些人都不会自己单独出来组建新俱乐部,因为这样风险太大。 但是对于那些演艺人员来讲就不一样了: 如果我拿到了O-1, 我可以自己组个乐队然后到各地演出;也可以拍电影,当导演等等...只要不跟我的原专业冲突就行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这种签证还是挺适合那些文艺人士使用的,而且它比L1那种要贵上很多的投资移民的方式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