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民免签美国吗?
首先,很疑惑你提这个问题是为了什么…… 作为一个中国护照持有者,前往美国有下面几种方式
1.办理签证,分为商务(B)、旅游(L)、留学(F/J)签证等,具体要办理哪一种还要看你的目的以及个人条件;一般来说,B类是最容易申请的,但是一次入境有效期只有180天;L签证是去美国旅游的,申请相对也容易,但是每次入境时间也是180天;F/J主要是针对出国留学的人员,单次入境有效期为6个月。
所有类型签证的申请都是需要在移民局官网进行电子注册,预约时间、地点面试或者提交资料的。 除了以上4种,还有一些非移民类的签证,比如H-1B, O-1之类的,这些需要申请工作签证,在这里就不赘述了,可以参考 2.办理过境签证,这个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内地没有直航飞机到美国,所有内地居民必须途经第三国才能到达美国,如果经停时间在96个小时之内,则可以在第三国申请办理过境签;不过现在各国对于过境签的条例可能有所变化,部分国家不允许中国人走过境签,具体还是要参考美国驻当地使馆官网
3.乘坐美国国内航班,不需要签证 4.乘坐游轮前往美国,一般游轮会有免费或付费上船的机会,具体要看登船通知;但是有的游轮只对特定人群(例如学生)免费 上船后,在游轮离港期间,您可以享有与美国境内旅行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入境检查。 但是,如果游轮停靠在美国港口,您必须在离开游轮前办理离境手续。否则,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 5.持有有效美国签证,乘飞机直达美国 不谢~~
根据美国2012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ouse Resolution 2852)及2013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H.R.1412),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同时未取得美国国籍的公民(即俗称的“有永居权”美籍华人。该条款制定的原因是1984年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缔结《中英联合声明》时有对“英国境外英国国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hip, BDTC)”的身份保障,而当时一些“英国本土公民”(British Citizenship, BC)放弃英国本土公民权换取BDTC身份以示对香港的认同。鉴于此后BDTC会于1997年5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日期前10个月)更名为BN(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同时有少部门持有BN的美籍华人(美国政府认为他们取得BN的真正目的不是“以香港作为他们的居籍及永久家园”,而是“将BN作为一种换取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工具”)转回BC,因此美国政府为保障原来BDTC(现称BN)“以香港作为他们的居籍及永久家园”的美籍华人权益而对有永居权美籍华人施行特别优待)可以免去面谈要求申请B1/B2签证(简称非移民签证)(但该类人士仍需要缴纳办理非移民签证的160美元费用)。而其它任何香港公民(包括以旅游、教育等目的居港满7年但未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者,及其它以其它任何目的在香港居留不足7年之人士,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成为美籍,均不享有免签待遇)需要面谈申请B1/B2(简称非移民签证)。
若某一个香港公民申请B1/B2签证或其它任何前往美国的非移民签证(即任何非移民签证)被拒签且没有上诉,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B1/B2(若上诉失败,则直到上诉失败的裁决声明显示的解冻日期方能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