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签证有哪些?
1.EB-5 投资人向移民局申请移民签证或永久居留权的过程称为“I-526”阶段;当申请人获得签证或绿卡后,为其它申请人提前申请这个过程就被称为“I-829”阶段。 I-526阶段的审批由加州移民局(USCIS)进行; I-829是EB-5的最终身份阶段, 由移民局审理 2.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必须在EB-5投资者或其被担保人已经拿到绿卡的情况下才能递交,而EB-5申请的最终批准决定了I-485申请的最终结果。
因此,一旦EB-5申请的审批出现拒签、延迟、通知补料等情况,都会对投资者的I-485身份的维持造成影响。 EB-5投资的领域包括以下10个行业中的企业:
3.E-2签证: 发给与美国有条约国家公民的商人去美国做投资,以经营公司的方式进入美国。 这个条约国是指与美国政府签署过双边贸易和航海条约的国家,目前共有36个国家有此资格,其中就包括加拿大和中国。 E-2签证没有名额限制,而且也没有就业要求,最多可连续逗留和延期居留期限7年,并且可以无限次数地入境和出境。
在美国的投资金额方面,E-2签证的要求比EB-5宽松得多——只需投资20万美元或以上即可,但必须用于设立新的商业公司或以现有公司的扩张或重新启动。
不过,与EB-5不同,E-2签证并不授予其持有者“绿卡”的身份,而是给以“非移民”身份的长期居留许可。 在美国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必须由投资人本人或他们的家属来操作管理,且整个企业的运作也受监管机构如国税局等监督。 如果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投资者及其家族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但总体来说,E-2签证的审核标准比EB-5要低多了,它只要求签证持有人必须拥有建立生意或参与管理的必要资金以及足够的能力,至于年龄、学历、语言能力等要求都没有。
如果申请人的国籍国是美国的老友记的话,那么只要申请人在国内有合法的公司营业执照就能符合资格了!